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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
发布日期:2025-06-26 14:45  来源:淮安日报  字号:[ ]

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低购房成本、促进住房消费等方面的作用,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淮安实际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《365bet体育投注: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自2025年6月25日起,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、住房套数、购房提取人范围等方面政策进行调整。

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。本次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为单方缴存70万元、双方缴存100万元。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,在“优化住房套数执行标准”阶段性政策实施期内,单方、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、120万元。单方、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7万元、110万元。

提高绿色建筑、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。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,购买经住建、资规部门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(新建商品住房)、改善型住宅(新建商品住房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(不含商转公贷款)的,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%。

提高“以旧换新”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。缴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1年内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%。

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对在本市购买住房的退役军人(退役时间在6个月内),视同正常缴存并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。